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和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經桐城市政府同意,報安慶市人社局核準,2011年我市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3名(招聘崗位、招聘條件見附表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實施,市監察局全程參與監督。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3、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國家承認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五)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六)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5周歲以下”為“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條件”中的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1年7月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市勞動就業局四樓會議室(南山路人力資源市場)
3、報名證件:應聘人員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相關資格證書(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供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等,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報名表的填寫:《2011年桐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表2)可下載打印或現場領取。該表必須由應聘人員本人填寫和簽名承諾。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崗位在報名時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考試費按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規定筆試每科45元標準收取,繳納筆試考試費90元。農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復印件。
5、資格審查:審查時,應聘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與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后的信息不得變更。報名截止后,確認各崗位應聘人數與招錄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將該崗位招錄計劃數作相應核減直至取消。被取消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6、必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總成績是將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6:4的比例合成,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和筆試時間:筆試不指定教材,將兩門科目筆試成績合成得出滿分百分制的筆試總成績。
《職業能力測試》占筆試成績50%。主要內容為數量關系、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常識判斷和資料分析五部分,分值100分。
考試時間:2011年12月24日上午8:00——9:30。
《公共基礎知識》占筆試成績50%,主要內容計算機知識(主要是日常辦公所涉及的word、excel、網絡常識)、綜合常識(涵蓋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材料作文,分值100分。
考試時間:2011年12月24日上午10:00——12:00。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于2011年12月22日、23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憑繳費收據和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處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等要求按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二)、面試安排和內容
1、面試工作按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皖人社發[2010]78號)要求,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儀表儀態、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言語表達、臨場應變及應聘崗位的專業知識掌握情況等,分值100分。
2、進入面試對象根據崗位計劃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2比例確定人選,如最后一名入圍者成績并列可同時進入面試。若面試實到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招聘計劃時,考生面試分數必須達到該面試組當天的平均成績方可確定為初選人員。
3、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初選人員確定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招聘名額,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初選人員。若入圍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分,按以下優先原則依次確定:筆試成績高的優先、筆試公共基礎知識成績高的優先、學歷高的優先。如以上原則不能區分,加試予以確定。
六、體檢與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對體檢不合格的項目,應及時告知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體檢結論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請復檢,否則視為放棄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結果必須由醫院、體檢醫師和監督人員同時簽字確認,并通知考生本人。申請復檢考生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仍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體檢和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參照《安徽省國家公務員考核錄用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重點考察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有無違紀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同時對其資格再次進行審核。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經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面向社會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人事關系轉移、聘用等手續。
根據崗位職責和要求,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在試用期內發現其與報考條件不符的解除聘用合同。
因下列情形導致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以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時,按前述確定初選人員的辦法處理,遞補只進行一次):
1、應聘人員體檢、考察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
2、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簽訂聘用合同之前);
4、擬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不領取聘用通知書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工作紀律
本次招聘工作實行方案公開、政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凡工作人員與考生有屬于國家規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須實行回避。要嚴肅組織人事工作紀律,規范招考工作程序,參與招聘工作的人員,應嚴格遵守招聘工作紀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違紀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公開招聘工作由市監察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政策、考務咨詢電話: 0556-6137317(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 :0556-6134001(市監察局)
附件:1、《 桐城市2011年下半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崗位簡章》
2.《 2011年桐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桐 城 市 監 察 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