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職場新人現在已經陸續走入新的工作單位,有不少人也許會發現在自己的企業有“工資保密”的規矩:不得泄露自己及他人的工資數額,不得打聽別人的工資數額。對于為什么實行“工資保密”呢?
一、員工對工資有攀比心理
工資是員工的勞動所得,對于工資的滿足感由三部分組成:“消費滿足感”、“價值滿足感”、“攀比滿足感”。比如企業新招聘了一名員工,雙方談妥工資為每月3000元,這個數額對這位員工而言有“消費滿足感”:滿足日常開銷、日常社交、業務愛好、儲蓄等;可能也有“價值滿足感”:他認為月工資3000元與其勞動價值相當。隨著上班后時間的推移,他發現公司其他員工的工資都很高,幾個與他同時進公司的同級別員工也明顯高出他一截,于是他對月薪3000元的“攀比滿足感”失衡,產生尋求改變(或跳槽、或爭取加薪)的情緒。
二、員工有獲知他人工資的心理欲望
由于員工對工資有“攀比滿足感”的心理需求,所以他對于獲知公司其他人的工資往往有著濃厚的興趣,尤其對于那些他認為與自己可類比的同事的工資更有“挖地三尺”的精神。員工的這種心理往往在表面上顯得很平靜,甚至顯得有些偽善:“我對他人拿多少工資不感興趣,我只管作好自己份內的事。”這些恐怕更多的都是掛在嘴邊的漂亮話,而內心則還是很想知道的。
三、企業無法做到真正“保密”
俗話說,有兩個人知道的就不是秘密。一個員工的工資至少有兩個人知道:員工自己以及發放工資的人。事實上,企業幾乎無法做到真正的“工資保密”:如果某個員工新入職或工資經過重新調整,那么他的工資最多經過三個月就會成為公開的秘密。也許是有意泄密,也許是無意泄密等等,我們不必去探究泄密的具體細節。既然員工有獲知他人工資的強烈愿望,企業又怎么可能守得住工資的秘密呢?
四、如果企業實行“工資保密”可以說明:
1、企業內部的工資確實存在較大差異。
2、這種差異往往是企業解釋不清楚的或不愿解釋的。比如企業同時招來的兩個平面設計師,一個月薪2000元,另一個月薪3000元。用了一年多,感覺兩人水平差不多,可工資還是那樣維持著,若非要企業作解釋,那只有一個解釋:當初就是這么談的——多么簡單的解釋,卻是非常真實的解釋。的確,從微觀上說工資僅僅就是“談”出來的;從宏觀上說,工資是根據勞動力市場的行情確定的。所謂“根據能力核定工資”,在現實中缺乏操作的可行性。
3、企業即使無法實現真正的“工資保密”,也要堅持這一原則,因為實行這一制度至少有這樣的好處:即員工無法把本公司別人的工資數額作為給自己加薪的公開理由。
五、實施“工資保密”對員工的好處
1、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高薪”員工的權益。對于那些相對高薪的員工,如果他的工資被公開,有可能受到同事的排擠和刁難。
2、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低薪”員工的權益。對于那些相對低薪的員工,如果他的工資被公開,很可能受到同事的輕視。
3、保持和諧的人際關系。同事之間良好的合作關系往往被工資搞得變了味兒——“他怎么比我多了50元?”實行“工資保密”將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這種現象,即使同事之間“不經意”了解到雙方的工資差異,由于在原則上還是“保密”,大家可以裝糊涂,比相互間挑明要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