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州市區某大酒店日餐部當主任的陳小姐昨日向記者反映,因為自己懷孕,酒店要求她辭職,她不同意,于是酒店將她從日餐部主任的崗位調到公衛部去洗碗。
陳小姐在市區一大酒店工作已有兩年,先是做部長,2006年8月1日升為主任,現為日餐部主任。據陳說,今年8月27日,她懷孕兩個月的消息被該公司知曉后,公司領導打電話要她馬上結工資辭職。陳小姐問是何理由時,公司領導表示她懷孕了,做事不方便。
陳小姐對此沒有理睬,繼續上班。9月3日,陳接到酒店通知:“日本餐主任陳XX因工作能力不夠,經餐飲部研究決定,從2007年9月3日起,免去主任職務,調至公衛部任服務員,收到通知后即到公衛部報到。”該通知人事部經理并沒有簽字,只有公司副總李某的簽字。陳小姐說,公衛部就是專門負責搞衛生的部門,公司領導指定要她到公衛部去洗碗。
陳小姐還表示,公司沒有同她簽訂勞動合同,原先酒店還有給她們買保險,現在換了管理公司后,保險也沒有再買了。陳小姐說:“公司可以解雇我,但要補償我兩個月的工資,這種調崗逼人走的行為實在令人難以接受。”陳現在已經到公衛部報到,該部門領導考慮到她懷孕的情況,準了她15天的假。
記者昨天打電話給那位姓李的副總,就陳小姐反映的情況進行核實,他以很忙為由,掛斷了電話。
勞動部門:懷孕被調崗很普遍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表示,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如需調整員工工作崗位,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與員工協商一致才能予以變更,且基本工資不得降低。
據介紹,目前在一些公司的眼里,員工因為懷孕短時間內無法充分發揮其最大效用,公司往往借調整崗位、降低薪酬等手段,迫使勞動者自動離開崗位,以此逃避經濟補償金,這成了許多單位的慣用一招。該工作人員表示,這種情況在一些公司比較普遍存在著,職工的權益如果受到侵害可以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律師說法:酒店做法欠妥
廣東通用律師事務所黃鶴律師指出,陳小姐正處于孕期,卻被從管理層降至洗碗工,工作性質發生很大變化,對于這一變化,公司應事先征求陳小姐意見,充分協商。據有關部門人士介紹:沒簽合同是違法的,但受處罰的應是單位。因為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懷孕依然受到《勞動法》的保護。
按照國家勞動部《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第六條第7項規定:工作中需要頻繁彎腰、攀高、下蹲的作業被列為懷孕女職工禁忌從事的范圍,黃律師認為,洗碗、拖地等清潔工作不太適合孕婦去做,如果公司想調換崗位可以讓她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讓陳小姐去洗碗有些欠妥。
來源: 世界經理人
Copyright C 2003-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皖江人才網 皖ICP備2021000074號 公安備案號:34080202000488
地址:安慶市迎江區皖江大道77號紫峰大廈B座 EMAIL:admin@wjjob.com
ICP經營許可證:皖B2-20210254 人力資源證: X(2021)3408020007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