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時,這3筆錢別忘了領,你不說公司就不會給
來源:皖江人才網
時間:2025-04-12
作者:皖江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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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莫名其妙被公司以各種理由辭退的人不在少數,特別是今年,因為疫情,大部分企業都受到了影響,不得不縮減成本,減少內耗。
企業效益下降,倒霉的自然是員工,遇到好說話的公司,好歹還可以討要的工資,要是遇到一些“硬茬”,很可能連工資都要不到。
很多人在面臨糾紛時,因為不想惹麻煩,會選擇忍氣吞聲,吃啞巴虧,但這并不意味著這筆錢都不屬于我們。
表妹在一家網紅基地從事運營的工作,前段時間,公司因為戰略調整,大力縮減運營崗,表妹不幸的成為“被辭退”中的一員。
剛開始,公司一直以業績不達標為由,拖欠工資,后來因為是主動辭退,表妹越想越不服氣,想問公司要賠償金,但是又找不到合理的理由,后來。她找到了我,我給她講了離職補償的3種情況,后來她順利的要到了補償款。
離職時,除了結清工資,這3筆錢別忘了領,你不說公司就不會給,不要吃大虧。
01 合同期滿,公司單方面不續約可以領補償金
在入職時,公司都會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可能是1年、3年、甚至是更長的時間,大部分合同中都會提到一條“雙方如在合同期滿后沒有任何爭議,合同會自動延續x年。”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在合同到期后,公司都會選擇和員工續約。
很多職場人都會認為,在合同到期后,雙方的合約關系結束,都是自由的,所以公司辭退自己的話屬于正常,所以常會選擇好聚好散,拿了工資走人。
但其實,即使合同到期,只要在員工沒有任何異常和違法違規行為的情況下,公司單方面不想和員工續約的話,都屬于“辭退行為”,除了付工資外,還需給員工一筆補償金。
02 合同期未滿,公司主動解約可以領補償金
勞動法規定:“在勞動合同規定期間,員工與企業都會受到勞動法的保護。”
如果員工工作期間,沒有出現違法違規或重大過失的情況下,企業主動解約的,需要支付員工一筆賠償金。
用人單位主動辭退員工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需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進行。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無論是無故解約還是依法裁員,用人單位都該給予員工一定的補償。
03 企業存在非法管理條例員工主動解約,可以領補償金
以上2點講的都是企業主動裁員的情況下,員工可以向公司索要一定的補償。那么,員工主動提出辭職,是否可以獲得補償呢?
答案是可以的,但需要有一個前提,就是:企業存在非法管理條例。
在這種情況下,員工主動提出辭職,也可以獲得一定的賠償。
很多職場人肯定都聽說過一些“霸王條款”,比如強制性捐款,無底薪制度等等。
之前的一位讀者就曾經遇到過這樣的事情。這名讀者在一家教育機構工作,公司相應號召,做公益,但卻是強制性要求,直接從員工的工資中扣除200元,許多員工看到后都敢怒不敢言。
讀者心覺不甘,覺得公司不尊重個人,做慈善是好事,但是道德綁架或者不通知他人直接扣除他人的勞動所得實屬不該,于是找領導理論,結果卻被領導大罵沒有同情心。
事后,讀者選擇了辭職,向公司索要補償金無果,申請了勞動仲裁,獲得了勞動局的支持,成功維權。
《公益事業捐贈法》是有規定的:
企業員工有權力決定是否捐款、捐物,以及捐款或捐物的數額,并且員工應自行處理要捐的財物,企業不能直接從員工的工資里扣除相關的資金。
企業未通知員工直接扣除勞動所得,屬于違規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員工提出離職的,可以獲得一定的補償款。
職場中,很多人都不太清楚相關的法規,所以在公司辭退時,只能選擇灰溜溜的離開。對于公司而言,員工不說,企業也不會主動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