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合肥市出臺《合肥市“迎新春、送溫暖、穩崗留工”行動計劃》,開展“穩崗位”行動、“送紅包”行動、“送保障”行動、“共享用工”行動,將面向在肥外來務工人員發放1000元的“留肥工作紅包”,拿出“真金白銀”留外地員工在合肥過年。
“穩崗位”行動
為中小微企業發放穩崗補貼。減輕中小微企業用工負擔,鼓勵企業增加就業崗位,實行“免申即享”,無需企業提交申請,依據中小微企業免征社會保險費信息確定補貼企業名單和補貼金額。單戶企業補貼金額=風險儲備金÷全市中小微企業2020年社會保險費免征總額×單戶企業2020年社會保險免征總額,春節前發放到企業銀行帳戶。
“送紅包”行動
為在肥外來務工人員發放“留肥工作紅包”。針對在肥務工、非安徽戶籍并在肥繳納社保的春節期間在肥務工人員(在稅務登記注冊在肥的企業,市場監管登記注冊在肥的個體工商戶,發證機關為市級或區、縣(市)級政府管理部門的社會組織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通過企業申報向符合條件的在肥外來務工人員每人發放不少于1000元現金補貼,直接發放至在肥外來務工人員銀行賬戶。對于未在肥繳納社保的外來務工人員、勞務派遣人員,鼓勵用工單位春節期間給予一定關愛補助。
“送保障”行動
鼓勵用工單位穩定就業崗位,自行組織或委托機構開展各類技能培訓,符合規定的可享受培訓補貼。大力推進根治欠薪專項行動,加強糾紛處置和隱患排查,確保春節前欠薪問題“兩清零”。發揮失業保險穩就業作用,對不裁員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繼續實施返還失業保險費政策。階段性降低企業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
“共享用工”行動
鼓勵企業開展共享用工余缺調劑,積極引導外地員工留在合肥,并為留肥外地員工提供合適工作崗位,對企業自身缺乏工作崗位的,通過“共享用工”模式,積極主動聯系其他有崗位余缺的企業,進行員工輸送。對春節期間開展共享用工達7天及以上的輸送企業,按每人7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補助,單個企業補助上限為40萬元。
那么,“留肥紅包”怎么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留肥工作紅包”申領
申報時間
“留肥工作紅包”分兩階段發放。第一階段于春節前預撥50%(不少于500元/人),申報時間為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21年2月1日;逾期沒有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第二階段于春節后核撥剩余50%(不少于500元/人),申報時間為2021年2月18日至2月23日;第一階段沒有申報的企業不再受理。
申報流程
第一階段,企業將申報資料一式三份報送至所在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由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無誤后將預撥資金撥付至企業賬號,并由企業在3個自然日內撥付至員工個人。
第二階段,企業將申報資料一式三份報送至所在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由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無誤后將核撥資金撥付至企業賬號,并由企業在3個自然日內撥付至員工個人。
申報材料
第一階段:(1)合肥市2021年企業穩崗留工實施方案;(2)合肥市2021年春節期間穩崗留工資金申請表;(3)2021年春節期間省外留肥員工匯總表;(4)申請春節期間穩崗留工資金承諾書。
第二階段:(1)合肥市2021年春節期間穩崗留工資金申請表;(2)2月18日、2月27日在國務院客戶端提交的“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打印件)。
上述申報材料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共享用工”余缺調劑補助申請
申報時間
2021年3月1日—3月10日。逾期沒有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申報流程
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向所在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申報,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無誤后撥付。
申報材料
(1)合肥市2021年春節期間共享用工補貼申報表;
(2)合肥市2021年春節期間共享用工人員花名冊;
(3)共享用工薪酬發放證明;
上述申報材料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其他說明事項
1. 行動方案中所涉及的春節期間是指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26日。
2. “留肥工作紅包”和“共享用工”余缺調劑補助所需資金從穩就業相關資金中列支,優先使用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各區(開發區)先行支付后,市財政按50%給予補貼。四縣一市可參考本方案執行,所需資金自籌解決。
3. 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報資格:
(1)因企業疫情防控不到位或違法違規,產生重大事故,造成群體性上訪或其他惡劣影響的;
(2)申報材料不實,弄虛作假套取、騙取財政資金的,取消申報資格的同時,年度內不得申報財政扶持資金,納入社會征信系統并對外公開相關違規信息,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其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4. 各縣(市)、區(開發區)要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包保責任,嚴控我市疫情傳播風險,鞏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確保企業疫情防控與穩崗留工全面推進。
5. 本計劃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合肥市“迎新春、送溫暖、穩崗留工”行動計劃政策解讀
一、中小微穩崗補貼
問:中小微企業穩崗補貼如何申報?在哪里申報?金額是多少?
答:中小微企業穩崗補貼實行“免申即享”,依據中小微企業免征社會保險費信息確定補貼企業名單和補貼金額。單戶企業補貼金額=風險儲備金÷全市中小微企業2020年社會保險費免征總額×單戶企業2020年社會保險免征總額。無需企業申報,春節前直接發放至企業銀行賬戶。
二、留肥工作紅包
問:如果企業注冊地在合肥,但社保繳納不在城區,而是繳納在肥東、肥西、長豐、巢湖、廬江的是否可以申請?
答:可以,企業向注冊地所在地縣(市)人社部門進行申報。
問:企業員工是外包性質的,合同也是跟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簽訂,社保也是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繳納的,簽訂合同的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是合肥的分公司,辦公地址在合肥,但稅務繳納在合肥市以外區域,是否可以申請?
答:稅務繳納在外地,不符合申報條件。
問:勞務派遣、服務外包、代理人員可以申請春節期間留肥工作紅包嗎?該如何申請?
答:勞務派遣、服務外包、代理人員由參保單位統一申報。須符合申報條件,并按規定作出春節留肥承諾。
問:若企業注冊地非合肥市,但納稅和繳納社保在合肥,是否可以申報?
答:符合企業稅務和個人全口徑社保險種繳納在合肥的,可以申報。
問:針對企業申報此紅包是否有名額限制?如有限制,每家企業限制多少名額?
答:沒有名額限制。
問:條件中提到非皖戶籍,請問港澳臺及外籍人士,符合條件是否可以申請?
答:港澳臺及外籍人士,符合條件可以申請。
問:企業屬于在肥注冊,稅務、社保繳納均在合肥,但省外戶籍員工居住在非合肥市的省內其他地市,是否可以申請?
答:須滿足春節期間在合肥要求,需由企業和員工作出承諾,同時,相關部門也將進行核查。
問:在肥的出租車司機,社保掛靠在公司,但社保費是自行繳納的,目前準備留肥過春節,是否可以自行申報1000元紅包?
答:由社保掛靠公司進行申報。需符合申報條件,并按規定作出春節留肥承諾。
問:個體工商戶,通過靈活就業形式繳納社保,春節留肥是否可申請紅包?
答:這項政策惠及個體工商戶,符合條件,并作出春節留肥承諾,可以申報。
問:我是合肥的集體戶口,但籍貫不是安徽的,我能申請嗎?
答:補助對象必須是非安徽戶籍。
問:我們企業稅務登記不在合肥,但是有些職工社保在合肥,能申報嗎?
答:稅務登記不在合肥,不符合申報條件。
問:外來個體戶和小商小販(無社保)怎么領?
答:需持有在肥繳納社保的記錄申報。
問:對于沒有繳納社保的外來務工人員,應該怎么辦?
答:沒有繳納社保的外來務工人員,鼓勵用工單位給予一定關愛補助。
問:申請留肥工作紅包,除文件規定的申報表格外,是否需要提交其他相關材料?
答:還需提交企業營業執照、納稅登記證、社會組織登記證以及留肥員工戶口簿(首頁、本人頁)或戶籍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三、“送保障”行動
問:“送保障”行動中的培訓補貼、失業保險返還等政策如何申報?
答:培訓補貼按原有政策執行;失業保險返還依舊實施“免申即享”,按原渠道返還。
四、“共享用工”余缺調劑
問:開展“共享用工”余缺調劑的企業春節期間正常放假還能申請“共享用工”余缺調劑補助嗎?
答:申請“共享用工”余缺調劑補助的企業,員工春節期間必須正常在崗從事生產。
問:勞務派遣人員和實習(見習)人員可以申請“共享用工”余缺調劑補助嗎?
答:“共享用工”余缺調劑不含勞務派遣用工、見習(實習)人員。
問:申請“共享用工”余缺調劑補貼除文件規定的申報表格外,是否需要提交其他相關材料?
答:還需提交“共享用工”協議等相關材料。
附:各縣(市)、區(開發區)經辦電話
肥東縣人社局:67799177
巢湖市人社局:82185834
肥西縣人社局:68342373
長豐縣人社局:66671701
廬江縣人社局:82550997
瑤海區人社局:64496518
廬陽區人社局:65699346
包河區人社局:63357843
蜀山區人社局:65123617
經開區人事勞動局:63679063
高新區人事勞動局:65329609
新站高新區人事勞動局:65777213
安巢經開區人社局:828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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