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大變化!2020年1月1日正式實施!
來源:皖江人才網
時間:2024-12-23
作者:皖江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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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發生重大變化,2020年1月1日正式實施!醫療保險關系到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醫療收支,一起來看下這次的新變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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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發布
國家醫療保障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藥品目錄,正式公布了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常規準入部分的藥品名單,目錄調整工作取得了階段性進展,新版目錄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這次調整是國家醫保局成立以來首次對醫保目錄的全面調整,也是對2000年第一版藥品目錄的全面梳理。
簡單來說,就是根據實際需求在醫保目錄中新增了148種 國家基本藥物,癌癥及罕見病(5種)、慢性病用藥(36種)及兒童用藥(38種)。直接幫助更多的參保人員減輕醫療負擔。
除此之外,又調出了150種 國家藥監部門撤銷文號的、臨床價值不高、濫用明顯、有更好替代的藥品。避免醫保資金產生浪費,也有助于造福更多病人。
也就是說很多現在不能報銷的藥品,到明年1月1日就可以走醫保啦(新增藥品查詢鏈接在文章底部,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去查一查)~
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被調出醫保目錄的藥品中有20種合理用藥,這是怎么回事?
這就要追溯到今年7月1日,國家衛健委發布《關于印發第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化藥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將以下20種藥品被列入國家重點監控目錄清單。
這些被重點監控的這20種藥品基本上是營養神經的藥物,其臨床療效沒有大規模科學證據的證明,但價格高昂,且在臨床上濫用嚴重。將此類藥品調出目錄,有利于為調入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藥騰出空間。
第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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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128個擬談判藥品成功后納入醫保
另外值得關注的一點是,根據評審和投票結果,初步確定將128個藥品納入擬談判準入范圍,包括109個西藥和19個中成藥。這些藥品的治療領域,主要涉及癌癥、罕見病等重特大疾病,丙肝、乙肝、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
其中許多產品都是經國家藥監局批準的新藥,也包括國內重大創新藥品。下一步,在征求企業談判的意向后,最終確定談判的藥品名單,談判成功后將納入醫保目錄。
可能很多朋友看到這里是一頭霧水,小編來給你科普一下什么是擬談判藥品:
所謂談判準入,是近年來醫保藥品目錄準入方式方面的一個重大創新,對于那些臨床價值高但價格昂貴的專利獨家藥品,通過專家評審和投票遴選之后,由談判專家與企業談判形成雙方認可的全國統一的支付標準后才納入醫保目錄范圍。也就是說,經過談判的藥品,價格一般會有明顯的下降。
例如2017年的那次談判,醫保部門通過談判方式在醫保藥品目錄中納入了36種藥品,這些藥品平均降價達到44%。
比如其中的曲妥珠單抗,即俗稱的赫賽汀,這是一種治療癌癥的藥品,過去一支的零售價格就高達2萬多元,而一個治療周期里,患者至少要注射14支!!!經過談判,赫賽汀每支藥品支付標準降到7600元,降幅近七成。
說到這里,小編不禁想起電影《我不是藥神》中的一幕幕場景,相信隨著國家醫保體系的不斷調整與完善,能夠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的社會痛點問題。
此次的目錄調整也有此舉。國家醫保局表示,初步確定納入準入談判的128個藥品包括109個西藥和19個中成藥。這些藥品的治療領域,主要涉及癌癥、罕見病等重特大疾病,丙肝、乙肝、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
其中許多產品都是經國家藥監局批準的新藥,也包括國內重大創新藥品。下一步,在征求企業談判的意向后,最終確定談判的藥品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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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基本醫療保險、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Q&A
1、本次目錄調整方案中提到“將優先考慮國家基本藥物中的非醫保品種、癌癥及罕見病等重大疾病治療用藥、高血壓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治療用藥、兒童用藥以及急搶救用藥等”。這些藥品本次調整納入情況如何?
答:為更好地滿足臨床合理用藥需求,這次目錄調整常規準入部分共新增了148個品種。
新增藥品覆蓋了要優先考慮的國家基本藥物、癌癥及罕見病等重大疾病治療用藥、慢性病用藥、兒童用藥等,其中通過常規準入新增重大疾病治療用藥5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藥36個,兒童用藥38個,絕大部分國家基本藥物通過常規準入或被納入擬談判藥品名單,并將74個基本藥物由乙類調整為甲類。
另外,上述領域的一些藥品,特別是癌癥、罕見病等用藥主要被列入擬談判名單,下一步經過談判就價格達成一致的,將按規定納入目錄范圍。
2、本次調整中藥飲片由排除法改準入法的原因?
答:中藥飲片由排除法改準入法:
一、使飲片保障范圍更加明確、精準,使納入支付范圍的飲片都符合基本醫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
二、在一定程度上使不同地區的保障范圍相對統一,提升保障政策公平性。
三、從加強醫保支付管理的角度,排除法改為準入法可以提升飲片醫保支付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精確性。
3、與現行的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相比,支付限定有哪些變化?
答:重點包括抗生素、營養制劑、中藥注射劑等類別的藥品,并對部分主要用于門診治療的藥品限定門診和個人賬戶支付。與原來相比,這次支付范圍的限定更加精準、更加嚴格。總的考慮:
一、所有的支付限定都在藥監部門批準的說明書適應癥范圍內。
二、確保能夠滿足臨床合理用藥需求,應該保的保障到位。
三、對容易過度使用的藥品,綜合考慮其臨床價值、臨床地位、可替代程度、費用水平等因素確定了支付限定。
四、要加強限定支付范圍的執行。明確要求各地醫保部門不得進行調整,同時要加強對藥品費用的審核,確保按支付限定的要求支付費用。
最后,還要強調的是,支付限定不是對藥品法定說明書的修改,只是規定了哪些情況下參保人使用藥品的費用醫保可以支付,臨床醫生應根據患者病情合理用藥。
4、預計通過談判將納入多少藥品?原談判目錄藥品如何處理?
答:對于臨床價值高但價格昂貴或對基金影響較大的專利獨家藥品,通過專家評審和投票遴選,初步確定128個藥品納入擬談判準入范圍,包括109個西藥和19個中成藥。
這些藥品的治療領域主要涉及癌癥、罕見病等重大疾病、丙肝、乙肝以及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等。許多產品都是近幾年國家藥監局批準的新藥,亦包括國內重大創新藥品。
5、本次調整調出的或未納入的品種,未來是否有機會進入醫保目錄?
答: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我們將建立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
對于尚未納入的品種,在充分考慮醫保基金的承受能力、可持續性,充分考慮臨床需求等綜合因素后,會將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藥納入醫保,對不符合條件的藥品也將及時調出目錄。
相關政策文件正在制定過程中,我們將努力加快進度,爭取早日出臺。
6、本次調整國家醫保局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強監督,保證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的公平公正?
答:國家醫保局始終高度重視加強醫保藥品目錄調整中監督機制的建設:
一、主動接受各方監督。國家醫保局直屬機關紀委專門成立監督組,對目錄調整工作重大活動都派人進行現場監督,并接受社會各界的投訴舉報。
二、完善內控機制。明確工作崗位和人員責任,完善信息保密、利益回避、責任追究等制度措施,確保目錄調整工作公正、安全、有序。
三、強化專家監督。建立專家負責、利益回避、責任追究等制度,所有評審、遴選工作全程留痕,確保專家獨立、公正提出評審意見。
四、所有工作人員和專家都簽訂保密和廉政協議。所有專家簽署無利益沖突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