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退費的情形有哪些?
來源:皖江人才網
時間:2024-12-23
作者:皖江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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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社保繳費的人中可能有這么一部分人:由于經濟原因或者其他不可抗的因素而無法繼續參保了,亦或者由于繳納社保的時間較晚,無法滿足退休條件。
那么這部分人之前所交的社保到底應該怎么辦,能不能退回來呢?
理論上是不行的。《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明確規定: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簡單地說,就是在交社保的中途,社保的錢不能提前退、不能提前取,如果想要退回,只能等退休后,而且,退休后也是只能退還個人賬戶里的錢。
不過,在實際生活中,除了前面所說的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也有特殊情況的時候還是可以退的,但是退的也僅僅只是個人賬戶中自己繳納部分,統籌賬戶中企業繳納的部分是不能退的。
總結一下,以下四種情況是可以退還個人部分的。
一、多地重復參保
因為我國目前還沒有實現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因此在操作層面上,存在重復參保現象,一般是在兩地同時參加職工養老保險或新農保。但是,重復參保的人無法同時領取兩份養老金。
各地社保部門通過全國金保工程系統可以查出是否存在重復參?,F象;或是在進行養老保險全國轉移時,可以發現是否存在重復參?,F象。一旦重復參保,重復一方的繳費部分是可以申請退還的(僅是個人部分)。
二、不幸去世
參保人員還未到達退休年齡,卻不幸身亡,這么多年的社保豈不是白交了?
這種情況下,生前交的社保中個人賬戶部分是可以繼承的,可以退還個人賬戶并且還可以享受撫恤金和喪葬補助。
三、出國/出境定居,喪失國籍
喪失中國國籍的,移民去其他國家的人,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后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后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四、軍人退伍
如果參軍前已經參加社保并建立了個人賬戶,退伍時如果采取退休、給養方式安置時,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一次性退還個人繳納部分。
社保對于每個參保人來說,無論是現在,還是退休以后,都是一份重要的生活保障,建議每個人將它重視起來。